針對國內航行的油船、天然氣船等載運有爆炸危險貨物的船舶應在建造期間送審《危險區域劃分圖》,危險區需符合下述劃分原則(源于IEC 60092標準),并根據危險區域劃分圖配備符合要求的船舶防爆電氣設備。
一、適用范圍
1、1區、2區危險場所。
2、IIA、IIB、ⅡC類爆炸性氣體環境。
3、適用于船舶、海上設施、采油平臺等場所。
二、產品特點
1、增安型外殼,內裝元件為防爆元件。
2、外殼采用玻璃纖維增強不飽和聚酯樹脂壓制而成,具有外形美觀,耐腐蝕,抗靜電,耐沖擊及熱穩定性好等優良性能。
3、隔爆型控制開關具有結構緊湊,可靠性好,體積小,通斷能力強,壽命長,并有多種功能供用戶選配。防爆按鈕采用超聲波封裝工藝,保證了可靠的結合強度,按鈕采用模塊式,按鈕的功能 可以兩單元自由組合,防爆指示燈采用特殊的設計,交流220V-380V通用。
4、外露緊固件均采用不銹鋼,為防掉式設計維修方便。
5、殼體和蓋的接合面采用迷宮式結構,具有較好的防水,防塵能力。
6、符合GB3836-2000,IEC60079,CCS標準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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